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8月31日,广东省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通告显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6-7月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共抽检508批次,已检验508批次,502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6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
化州市旺龙油行经营的标称化州市鉴江沐浪塘油行生产的“花生油”(规格: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2-04-15)检出黄曲霉毒素B₁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1批次酒类不合格
茂名市电白区罗坑镇惠莲酒厂生产的“白酒”(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2-06-05,酒精度标示值:40%vol)检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标示值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复检不合格,复检机构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1批次糖果制品不合格
茂名市茂南区十正食品厂生产的“猫屎糖(椰蓉花生软糖)”(规格:300g/包,生产日期:2022-05-28)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1739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茂名幸福楼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叉烧肠”(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2-05-16)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 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幸福楼餐饮有限公司生产的“石磨原味粉”(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2-05-16)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 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摩玲鸭粥店生产的“捞河粉”(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2-05-17)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DBS 44/006-2016《非预包装即食食品微生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内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茂名市相关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